[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19-038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五类”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8-31
[ 发布日期 ] 2019-09-02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字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19月,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
  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措施、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2、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安监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监督管理二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综合监督管理科、工商贸安全监督科,下设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12350举报投诉中心)。本部门全额拨款编制36人,实有全额拨款编制 32人,退休2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县公安局消防监督职责,县民政局的灾害救助和应急物资储备职责,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县水务局的水旱灾害和抗洪抢险职责,县农业委员会的草原火灾扑救职责,县林业局的森林火灾扑救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和市委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承担。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145.07万元,支出总计2,145.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40万元、下降8.62%,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标准改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21.5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45.90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标准改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1.57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3.50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3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12万元,下降5.32%,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标准改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部分支出因财力原因未列支。其中:基本支出440.22万元,占20.58%;项目支出1,699.08万元,占79.42%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27万元,下降93.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转和结余为基本支出,上年度结转和结余为项目支出,主要是市级专项资金,在本年度已支付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2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90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标准改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2.62万元,增长254.2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1675.5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50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3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12万元,下降5.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日常公用支出标准改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2.33万元,增长211.4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1675.58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27万元,下降93.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转和结余为基本支出,上年度结转和结余为项目支出,主要是市级专项资金,在本年度已支付完。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8.75万元,占3.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4万元,增长7.91%,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基数增大。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7万元,占0.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万元,下降8.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开展职工健康体检,体检费未列支。
  3)城乡社区支出1,675.58万元,占7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5.5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1675.58万元,主要用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发展奖补资金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2.45万元,占16.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6.70万元,下降39.14%,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标准改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部分支出因财力原因未列支。
  5)住房保障支出25.15万元,占1.18%,与年初预算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12万元,下降15.34%,主要原因是部分基本支出财政未列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6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支1,67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发展奖补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4万元,下降8.4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28万元,主要是用于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赴英国、德国组团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4.2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预算此项费用。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3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监管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14.0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9万元,下降12.2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13.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交流学习经验,邀请专家参与检查,接受市局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1万元,下降23.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6万元,下降12.8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2,1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2.1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支出预算82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2个,涉及支出82万元。
  本部门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三支队伍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好。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切实强化安监系统应对处置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提高了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水平,应长期开展。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3209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