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543082X/2022-0019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14
[ 发布日期 ] 2022-03-14

酉阳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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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时值春季,随着春耕复产和企业复工的加快推动,又即将迎来清明和五一,各类农事、民俗和生产用火大量增加,群众进山游玩、郊游踏青等活动增加,森林火险系数极高。近期在我县境内发生多起森林火情,虽然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但说明目前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有关涉林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尽快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体系机制,切实做到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任务明晰、责任到人,凡因责任不落实、部署不及时、人员不到位等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要求,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清明、五一期间平安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清明、五一期间,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要通过宣传车、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普及民众法律意识。各乡镇(街道)和桃花源旅投集团、青华林场、伏龙山林场等单位要在防灭火重点区域、火灾易发区等醒目位置增设警示标牌、标语和接警电话,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努力破除民间上坟烧纸、点香烛、放鞭炮等不良祭祀习俗,积极倡导群众采取植树、送鲜花等方式文明祭祀,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关注的森林防火良好氛围。 

三、严控野外火源,严禁违规用火。

各乡镇(街道)、有关涉林单位要在节前对辖区内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限时整治,防患于未然。节日期间,各单位要采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火灾易发地带、墓地、坟头等野外火源管理,依法制止在林区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生产用火等行为;对重点火险区、火灾易发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入山路口要增设检查卡点,增派人员,严防死守,确保火种不入山。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的,依法处理,对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要坚决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四、各扑火队伍要严阵以待,时刻做好扑火准备。

各乡镇(街道)、有关涉林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方案,对参与人员、装备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扑火队伍日常训练工作,着力提升人员快速反应和扑火攻坚能力。节日期间扑火队伍要随时待命,时刻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发生火情,确保整支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充实扑火队伍,扩大物资供给渠道,力求“打早、打小、打了”。 

五、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处置。

各乡镇(街道)、有关涉林单位要提高政治意识,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生态安全始终放在重要位置,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行为,切实做好应对突发性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快速反应。同时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山火扑灭后要及时书面报告火灾情况,杜绝迟报、瞒报、误报等现象。



   酉阳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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