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 序号 | 检查单位 | 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 1 | 应急管理局 | 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履职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档案检查 |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
| 2 | 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档案检查 |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 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
| 3 | 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 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 证件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
| 4 | 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 档案检查 |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
| 5 | 应急管理局 |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 证件检查 |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
| 6 | 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 三 同时”建设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 档案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 |
| 7 | 应急管理局 | 安全警示标志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
| 8 | 应急管理局 |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档案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 式向从 业人 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 9 | 应急管理局 | 安 全 通道、 出口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 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
| 10 | 应急管理局 |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档案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
| 11 | 应急管理局 | 劳动防护用品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档案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 |
| 12 | 应急管理局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 档案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 |
| 13 | 应急管理局 |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档案检查 | (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