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7日,酉阳县应急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酉阳县龚滩镇刘江波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烟花爆竹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序号 |
许可证名称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有效期 |
吊销原因 |
1 |
酉阳县龚滩镇刘江波烟花爆竹零售店 |
(渝)LS〔2022〕06174 |
2022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