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543082X/2021-00125
[ 发文字号 ] 酉阳安委办发〔2021〕68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酉阳自治县安委会办公室酉阳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十条措施”集中精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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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县发生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2起2人,均上升28.6%。特别是进入冬季以来,全县先后发生了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岁末年初历来是各类安全事故的多发、高发时期,集中精力保全年目标,确保今年工作圆满收官、明年工作开好头是当前安全生产

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为深入贯彻第四季度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十条措施”和一线岗位人员责任制落到实处,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提出以下五项具体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三在”责任保节点

各级各部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监管干部在现场、交警在路上、厂长经理在企业。

二、主要负责人示范履职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渝委发〔2018〕47号)要求,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带头对标履职,示范工作,督导班子成员和各行业领域工作落实。

三、企业“日周月”隐患排查

企业要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从人员、设备(物品)、工艺、环境、管理等方面,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清单,务实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隐患排查,做到重大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四、部门“日周月”检查执法

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集中力量、走出机关、深入一线,监管人员在工作日必须开展执法,分管负责人每周必须调度推动执法,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开展执法工作检查;要对客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货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临水、临崖路段隐患,燃气管道老化、违章占压,老旧城区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执法。

五、限期整改问题

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抓好交叉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形成问题整改清单,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整改,必须在2022年1月14日前全面完成,逐一销号。对个别问题无法按时整改的,要向县安委办作专项报告,并落实专项管控措施。

县安委办、县灾委办将坚持开展明查暗访和督查“回头看”,对五项措施落实不力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予以通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警示曝光,并实施末位发言。


酉阳自治县安委会办公室     酉阳自治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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