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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关于中止重庆贴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潭文薮店等7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报

日期: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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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5号)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中止7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中止医保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在中止服务协议期内,这7家定点医药机构不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我中心不予以支付医疗保障基金。

望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履行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强化内部管理,依法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联系电话:023-75555735


酉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1219



2024年酉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中止协议名单

序号

定点编码

单位名称

机构类别

中止时间

中止期限

1

P50024209466

重庆贴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潭文薮店

零售药店

2024年11月21日

1个月

2

P50024215261

酉阳县万树大药房

零售药店

2024年11月21日

1个月

3

P50024215269

酉阳县常效堂大药房

零售药店

2024年11月21日

1个月

4

P50024215361

重庆市酉阳县康仁大药房

零售药店

2024年11月21日

1个月

5

P50024215366

重庆市酉阳县铭善大药房

零售药店

2024年11月21日

1个月

6

P50024215410

酉阳县龚滩镇明星大药房

零售药店

2024年11月21日

1个月

7

P50024215437

酉阳县冉桦芳大药房

零售药店

2024年11月21日

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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