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关于中止酉阳武黔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通报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4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医疗机构(同时开展住院和门诊)医疗服务协议和《重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重庆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医保中心发〔2021〕18号)文件规定,现将酉阳武黔医院中止医保协议管理的通报予以公布。
在中止服务协议期内,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我中心不予以支付医疗保障基金。
望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履行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强化内部管理,依法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联系电话:023-75555735
酉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5日
2024年酉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中止协议名单 | |||||
序号 |
定点编码 |
单位名称 |
机构类别 |
中止时间 |
中止期限 |
1 |
H50024201076 |
酉阳武黔医院 |
医疗机构 |
2024年12月2日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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