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59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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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医保函〔202443

黄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建议》(第159号提案)收悉,感谢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是落实好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发展相关政策。充分认识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制定《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鼓励中医特色技术传承,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支持力度,推动优质中医药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疗效确切、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适宜技术,并积极向市医保局申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是执行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结果。引导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发展,促进合理医疗检查,推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加规范、收入结构更加优化、价格体系更加科学、价格合理补偿功能更好发挥,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

二、配合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2004年以来,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我市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先后27批次修订完善调整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我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了完善和补充。我市已有60%以上的医疗服务项目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水平不断提升。目前,我市公立医院执行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以2004年《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为基础,2021年市医保局公布了《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全面罗列了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现执行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历经多次修订完善,目前执行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5271项,经拆分加收执行项目数共9250项。

三、优化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一是持续提高中医类服务项目价格。我市历次改革均注重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政策倾斜,即提高中医类项目与价格调整项目总数的占比,提升中医类项目价格的调整幅度高于平均水平,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通过价格杠杆,鼓励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开展,提高中医类医务人员服务积极性。2017年我市取消药品加成时,调整了中医针刺、中医灸法、中医推拿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9年取消耗材加成时,在广泛听取医疗机构专家和公众意见基础上,调整了对中医骨伤、中医肛肠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比其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幅度达到25%-45%

二是促进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分级定价。按照现行价格政策规定,综合医疗服务类”的价格标准,除按医院级别分别制定的价格标准外,其他价格标准为各级医院的统一价格标准;“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的价格标准均为二级医院的价格标准。三级医院按二级医院的价格标准增加10%(“医技诊疗类”中的“临床检验”与二级医院同一价格标准)执行;二级医院(含未评等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按二级医院价格标准执行;一级医院按二级医院的价格标准降低5%执行;其他医院(诊室)按二级医院的价格标准降低10%执行。

三是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指数上涨高于平均指数。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医药价格指数通报,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指数较2019年相比上升8.99%,其中,临床手术类和中医类指数分别上升24.76%、10.04%,医疗服务总收入与GDP 保持同步增长,项目比价关系逐步优化。

四、积极开展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研

20204月,市医保局印发《重庆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医保发〔202022号),明确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受理、审核、制定价格等相关程序。为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创新技术进入临床应用,市医保局先后于2020年、2022年公布了两批共273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包括浮针经皮松解术、神阙穴拔黄术、棍针疗法等6项中医康复类诊疗项目,体现了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

县医保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调研,对县内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积极向市医保局上报申请批准,对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主动向市医保局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

五、落实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报销

一是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目录。目前我市制定有政府指导价的357个中医项目中,已纳入医保报销319个。

二是落实中医药诊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284号)规定,扩大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我市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煎药费,政策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提高10%、职工医保提高2%,提高中医药治疗率,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持续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强的决心,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支持和促进全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我单位郭函局长审签。如果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彭先文,联系电话:75554455



酉阳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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