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县工作要求,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运行相关的具体事务,指导乡镇(街道)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目录和支付标准。
3.负责全县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参保、长期护理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县内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等经办业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4.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工作,落实费用审核、结算、支付制度,实施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
5.负责协议医药机构和医保医师、护士、药师的准入和退出管理事务,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申诉。
6.承担全县医疗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数据分析运用、信息统计上报和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7.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与业务稽核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咨询、查询事务,健全完善业务经办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
8.负责对承办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重要文稿起草、信息、政务公开、宣传、舆情处置、信访、会务、档案、保密、综治等工作。承担督查督办和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课题研究任务,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党群、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安全、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网络系统和设备安全运行维护及管理。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信息系统权限分配和管理,承担大数据管理和医疗保障业务统计、数据分析事务等工作。牵头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和服务事项“全渝通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工作。
2.基金科。承担医疗保障基金和各类医疗补助资金等年度预算、决算草案编制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基金和各类医疗补助资金的收支管理、核算工作,实施医疗保障基金收支情况分析,承担财务会计各类报表编制和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医疗保险费缴费和待遇支付情况进行核查,承担费用审减的复核工作。负责相关业务接待、政策解释和信息查询工作。
3.参保科。承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与参保资助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信息登记和变更、注销,承担参保信息采集、录入、维护、查询等事务。负责核定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和月征缴计划,承担参保关系的拆分、转移、中断、接续和重复参保清退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审核确认、费用清算,承担县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信息维护、资金注入等工作。承担因病家庭重病患者、民政建档特殊困难人员(因病致贫)申报资料审核工作。负责相关业务接待、政策解释、协调处置和舆情监管工作。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4.职工待遇科。贯彻执行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参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审核和结算管理,参保人员转诊和异地就医登记、特殊疾病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维护工作,指导大额保险经办工作。承担职工医保总额控制付费指标编制、年终清算工作。负责县级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审核结算,承担财政供给特殊人群医疗费用支付相关工作。负责相关业务接待、政策解释、协调处置和舆情监管工作。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5.居民待遇科。贯彻执行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参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和结算管理,参保人员转诊和异地就医登记、特殊疾病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维护等工作,指导大病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居民医保总额控制付费指标编制、年终清算。负责相关业务接待、政策解释、协调处置和舆情监管工作。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6.监督管理科。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受理、审查、评估、签约和退出管理事务,督促、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承担医药机构违规违约案件处理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师、药师、护士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编码标准和信息维护管理工作,牵头实施“互联网+医保”工作。负责健全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业务内控制度,对经办业务实施监督检查,承担举报、投诉的受理、调查、回复等工作。负责相关业务接待、政策解释、协调处置和舆情监管工作。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53.69万元,支出总计353.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99万元,增长31.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新进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5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99万元,增长31.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新进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6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5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99万元,增长31.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新进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53.69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3.6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99万元,增长31.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新进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99万元,增长31.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新进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5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新进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99万元,增长31.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新进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5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新进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13万元,占13.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新进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78.40万元,占78.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新进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6.17万元,占7.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新进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3.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3万元,增长39.5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新进3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3万元,下降10.1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政策,严格压缩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9万元,下降81.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较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于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三公”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三公”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三公”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三公”支出。
公务接待费0.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到我单位调研考察,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9万元,下降81.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较多。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69.6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8.47%,主要原因是2023年各种会议均由医疗保障局本级组织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工会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3万元,下降10.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我单位所有支出均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无项目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