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786R/2022-000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信访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05
[ 发布日期 ] 2022-09-05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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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信访办公室负责处理信访事宜,具体包含: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7、负责把信访件快速往下转送,承担文件速递局功能。

(二)单位构成。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1个,内设1个办公室。办公室下属科室包含综合科、信访稳定协调科、督查科、办信办案科、群众工作指导科、信访接待受理中心(事业单位)。本单位有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5人;行政实有人数12人(含2名机关工勤)空编2人,事业实有人数5人,空编0人。

本部分包含本部门机构设置、单位构成等详细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4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9.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6.85万元,主要是新增在职职工6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拨款增加55.05万元(其中补贴性项目3.45万元,运转性项目5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4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5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5万元,农林水支出3.4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6.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1.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5.0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9.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61万元,比2020年增加13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56万元,比2020年增加91.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职工6人(5名事业人员、1名机关工勤)及人员工资调标,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5.05万元,比2020年增加45.05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驻京维稳工作、维稳专网网络资费、疑难信访化解资金、扶贫驻村工作补助等项目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维稳补助、疑难信访化解、驻村补助等重点工作支出。

酉阳自治县信访办公室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比2020年增加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0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信访稳定工作督查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7.48万元,比上年增加20.12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在职在编人员6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5.0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丁鹏   联系方式:023-7576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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