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三孩政策的落地,我县有什么支持措施?

日期: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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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0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自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修改人口计生法以来,对这部法律的又一次重大修改。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根据《重庆市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夫妻一方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的,期间的月工资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并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夫妻双方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育儿假的,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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