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指南
服务机构:全县37个乡镇(中心)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对象:现住址为本辖区内且经定点医疗机构(酉阳县结核病防治所)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包括登记在册并免费治疗的结核性胸膜炎患者、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1、可疑者症状筛查,初步鉴别诊断;推荐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县结核病防治所,1周内电话随访,确保患者前往就诊
2、流程
(二)治疗管理
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随访管理结案评估
1、第一次入户随访
访视内容:确定督导人员、居住环境评估、宣传教育及不良反应处理。流程:
居住环境评估:
居住环境评估 |
评估内容 |
评估后指导 |
居室分配情况 |
是否具备患者单独居住在一个卧室的条件 |
有条件,患者应单独居住在一个卧室;无条件,尽可能与配偶分床睡(床位应处在下风向);或头脚睡 |
居室通风情况 |
患者家中是否能够保持通风良好 |
居住房间需定期开窗通风;南方地区及北方地区的夏季建议通过经常开窗通风的措施预防传染,每次通风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北方地区冬季可增加换气扇,换气扇通风方向应由内向外通风;每日至少早晚通风2次,每次通风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
咳嗽习惯 |
是否了解并按照咳嗽礼仪执行,是否会随地吐痰 |
咳嗽时,应避免面向他人,用手或纸巾掩住口鼻。痰液应吐在带盖带消毒液的痰盂中。也可将痰液吐在纸巾中,深埋或焚烧 |
消毒情况 |
居住环境内是否使用消毒水进行消毒,是否配置带盖痰盂 |
有条件时,患者家中应放置带盖带消毒液(84液)的痰盂,也可使用带盖的杯子。痰盂或痰杯需进行定期消毒。有条件时,患者家中应定期用消毒液拖地面及擦拭家具表面。 |
共同居住的人员 |
是否包括5岁以下的孩子和65岁以上的老人共同居住 |
患者在与其他人同处一个房间时,尽量减少与家人直接面对面无防护接触,尤其是家中有<5岁的儿童和老人时。必须进行接触时,患者需佩戴外科口罩。 |
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1)肺结核治疗疗程(2)不规律服药危害(3)服药方法及药品存放(4)服药后不良反应及处理(5)治疗期间复诊查痰(6)外出期间如何坚持服药?(7)生活习惯及注意事项(8)密切接触者检查
2、督导服药/评估督导服药:医务人员作为督导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家庭成员督导;家庭成员作为督导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评估内容: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治疗过程中的症状等。分类干预: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患者未按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评估和分类干预内容流程:
3、结案评估:将患者转诊至区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患者是否前去复诊;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上门与在治结核病患者签约,提供家庭医生服务。
二、重大结核病项目工作指南
服务机构:酉阳县结核病防治所 电话:75558582 75558267
服务内容:
1、结核病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2、可疑者免费胸片检查、痰涂片检查
3、为肺结核患者提供抗结核治疗药品(国家标准化疗方案中规定的抗结核药品)和免费痰涂片复查
4、为病原学阳性患者密切接触者提供免费结核病筛查
5、为病原学阳性患者提供免费耐药筛查
6、为耐药患者提供医保政策咨询、转诊、管理服务
7、特殊人群结核病防治。开展学校、流动人口、监狱羁押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相应的健康教育、可疑者筛查、咨询义诊服务,对发现的患者进行免费治疗和管理。
三、结核病惠民政策:
1.辖区内居民、流动人口中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有咯血症状者,可以到县结核病防治所门诊进行免费胸片检查(1次)和痰涂片检查。
2.对初次确诊并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复治涂阳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抗结核治疗药品(国家标准化疗方案中规定的抗结核药品)和免费痰涂片复查。
3.为确诊患者(含耐药患者)免费提供家庭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随访管理)。
4.为病原学阳性患者密切接触者提供免费结核病筛查。
5.肺结核患者除享受以上项目政策外,还可享受居民医保定点在县结防所1000元/人/年慢性病报销政策,(需要说明的是,患者检查肝肾功能,服用保肝、保肾药物,这些费用不在国家规划免费项目范围内,可以通过居民医保按规定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
6.耐药肺结核患者到耐药定点医院治疗可享受50000元单病种医保报销政策(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总额不超过50000元)。
7.低保、建卡贫困人群就医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项目实施单位:酉阳县结核病防治所
地址:桃花源街道骑龙路27号(县机关幼儿园旁20米)咨询电话:7555858275558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