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322384326D/2021-004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其他
[ 体裁分类 ] 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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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指南

服务机构:全县37个乡镇(中心)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对象:现住址为本辖区内且经定点医疗机构(酉阳县结核病防治所)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包括登记在册并免费治疗的结核性胸膜炎患者、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1、可疑者症状筛查,初步鉴别诊断;推荐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县结核病防治所,1周内电话随访,确保患者前往就诊

2、流程

(二)治疗管理

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随访管理结案评估

1、第一次入户随访

访视内容:确定督导人员、居住环境评估、宣传教育及不良反应处理。流程:

居住环境评估:

居住环境评估

评估内容

评估后指导

居室分配情况

是否具备患者单独居住在一个卧室的条件

有条件,患者应单独居住在一个卧室;无条件,尽可能与配偶分床睡(床位应处在下风向);或头脚睡

居室通风情况

患者家中是否能够保持通风良好

居住房间需定期开窗通风;南方地区及北方地区的夏季建议通过经常开窗通风的措施预防传染,每次通风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北方地区冬季可增加换气扇,换气扇通风方向应由内向外通风;每日至少早晚通风2次,每次通风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咳嗽习惯

是否了解并按照咳嗽礼仪执行,是否会随地吐痰

咳嗽时,应避免面向他人,用手或纸巾掩住口鼻。痰液应吐在带盖带消毒液的痰盂中。也可将痰液吐在纸巾中,深埋或焚烧

消毒情况

居住环境内是否使用消毒水进行消毒,是否配置带盖痰盂

有条件时,患者家中应放置带盖带消毒液(84液)的痰盂,也可使用带盖的杯子。痰盂或痰杯需进行定期消毒。有条件时,患者家中应定期用消毒液拖地面及擦拭家具表面。

共同居住的人员

是否包括5岁以下的孩子和65岁以上的老人共同居住

患者在与其他人同处一个房间时,尽量减少与家人直接面对面无防护接触,尤其是家中有<5岁的儿童和老人时。必须进行接触时,患者需佩戴外科口罩。

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1)肺结核治疗疗程2)不规律服药危害3)服药方法及药品存放4)服药后不良反应及处理5)治疗期间复诊查痰6)外出期间如何坚持服药?7)生活习惯及注意事项8)密切接触者检查

2、督导服药/评估督导服药:医务人员作为督导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家庭成员督导;家庭成员作为督导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评估内容: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治疗过程中的症状等。分类干预: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患者未按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评估和分类干预内容流程:

3、结案评估:将患者转诊至区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患者是否前去复诊;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上门与在治结核病患者签约,提供家庭医生服务。


二、重大结核病项目工作指南

服务机构:酉阳县结核病防治所 电话:75558582 75558267

服务内容:

1、结核病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2、可疑者免费胸片检查、痰涂片检查

3、为肺结核患者提供抗结核治疗药品(国家标准化疗方案中规定的抗结核药品)和免费痰涂片复查

4、为病原学阳性患者密切接触者提供免费结核病筛查

5病原学阳性患者提供免费耐药筛查

6、为耐药患者提供医保政策咨询、转诊、管理服务

7特殊人群结核病防治。开展学校、流动人口、监狱羁押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相应的健康教育、可疑者筛查、咨询义诊服务,对发现的患者进行免费治疗和管理。


三、结核病惠民政策:

1.辖区内居民、流动人口中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有咯血症状者,可以到县结核病防治所门诊进行免费胸片检查(1次)和痰涂片检查。

2.初次确诊并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复治涂阳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抗结核治疗药品(国家标准化疗方案中规定的抗结核药品)和免费痰涂片复查。

3.为确诊患者(含耐药患者)免费提供家庭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随访管理)

4.为病原学阳性患者密切接触者提供免费结核病筛查。

5.肺结核患者除享受以上项目政策外,还可享受居民医保定点在县结防所1000//年慢性病报销政策,(需要说明的是,患者检查肝肾功能,服用保肝、保肾药物,这些费用不在国家规划免费项目范围内,可以通过居民医保按规定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

6.耐药肺结核患者到耐药定点医院治疗可享受50000元单病种医保报销政策(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总额不超过50000元)。

7.低保、建卡贫困人群就医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项目实施单位:酉阳县结核病防治所

地址:桃花源街道骑龙路27号(县机关幼儿园旁20米)咨询电话:755585827555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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