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自治县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及补种工作(以下简称查验证工作),切实保证我县适龄儿童均能够及时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控制疫苗针对性疾病在托幼机构和小学爆发和流行,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要求,特别是市政府将适龄儿童接种率纳入民生高分报表工作内容,特制订本方案。
一、宣传发动阶段
县教委组织各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在暑假至新学期开学前,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形式宣传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补种工作,通知新生报名时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附件4)报到注册。
二、查验范围、时间、内容及标准
1.查验对象:各托幼机构和小学所有秋季新报名入托、入学儿童,包括在学期中间新接收的转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2.查验时间:入托、入学儿童从每年的招生之日起至9月30日前完成查验工作,转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转入后一个月内完成查验。
3.查验内容及标准:
(1)免疫规划疫苗查验
做好免疫规划疫苗的查验及补种工作,查验乙肝、脊灰、百白破、A群流脑、乙脑、麻风、麻腮风、A+C群流脑、白破、甲肝等10种重庆市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有效降低传染病的发病率。
(2)腮腺炎、水痘等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查验
为有效降低我县学校相关传染病突发事件,根据《疫苗管理法》第五十条,结合我县近五年学校高发传染病(疫苗可控制性疾病)发病情况,可将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等疫苗接种情况纳入入托、入学查验工作。水痘和流行性腮腺炎疫苗等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按照“知情、同意、应检尽检”的原则进行接种,接种费用的收取严格按物价规定执行。
水痘疫苗:1岁接种第1剂次,4岁加强1剂次。4岁以下儿童接种记录上无水痘疫苗接种史,且未患过水痘的儿童,应补种1剂次水痘疫苗;4岁及以上儿童应接种2剂次水痘疫苗,不足2剂次的补足2剂次。已患水痘者无需再接种水痘疫苗。
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接种记录上无腮腺炎制剂疫苗接种史,且未患过腮腺炎的儿童,应补足2剂次含腮腺炎疫苗;有1剂次含腮腺炎疫苗接种史,应补种1剂次含腮腺炎疫苗。已患腮腺炎者建议不再接种含流行性腮腺炎成分疫苗。
EV71疫苗(手足口疫苗):5岁以下儿童接种记录上无EV71疫苗接种史,应补足2剂次EV71疫苗;有1剂次EV71疫苗接种史,应补种1剂次EV71疫苗。
流感疫苗:流感易感人群推荐每年接种一次。6-35月龄儿童接种2剂(0.25ml/支),每剂间隔4周。3岁以上儿童,接种一剂(0.5ml/支)。
儿童接种记录以预防接种证为准;无接种证者由接种单位通过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查询;无证且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无记录的由家长回原接种地收集接种档案信息;无证、信息系统无记录且无原接种地接种档案信息者视为未接种。
以查验当天日期,按照“重庆市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附件1)为标准,判定是否需要补种。
三、补种对象、时间、内容及标准
1.补种对象:各托幼机构和小学所有未按“重庆市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疫苗接种的入托、入学及转学儿童。
2.补种时间:从查验预防接种证当日至当年12月20日之前,尽量在开具“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时完成首次补种。
3.补种内容及标准:
(1)补种原则。未完成“重庆市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按照“重庆市免疫规划疫苗补种标准”(附件2)执行,具体要求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
(2)补种疫苗优先顺序。入托(转入)儿童:脊灰疫苗、含麻制剂、流脑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白破疫苗。入学(转学)儿童:含麻制剂、流脑疫苗、白破疫苗、脊灰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
(3)补种疫苗选择。原则上使用重庆市免疫规划疫苗,不得收取疫苗费和注射费;在家长知情同意且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非免疫规划疫苗替代相应针次。
四、工作流程
1.通知查验对象。
托幼机构和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前,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形式,通知新生报名时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附件4)报到注册。
2.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
(1)儿童居住地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根据 “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开具“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附件4),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2)对需要补办预防接种证的儿童,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接种记录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3)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接种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儿童监护人未按照免疫程序完成接种的疫苗种类、需补种剂次,并预约补种时间。
3.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
(1)托幼机构、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时,须查验接种单位提供给家长的 “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附件4)并填写“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附表5)。
(2)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须督促儿童监护人及时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儿童补种疫苗后再次核对预防接种证或“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查验疫苗补种完成情况。
(3)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新生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日内完成。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在当年12月底之前再次查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4)对入托、入学时未提供“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当督促儿童监护人尽快提供。
(5)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资料应当纳入学生健康档案和学校卫生资料管理。
4.补种工作
(1)疫苗补种工作由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或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
(2)接种单位应当按照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为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规范注射操作,保证安全接种。
(3)接种单位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当及时将补种情况分别登记于“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附件5),同时定期将未完成补种的儿童名单反馈给托幼机构或小学,配合做好补种督促工作,保证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补种。
(4)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接种单位完成补种后,应当提供“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 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供儿童监护人交托幼机构和学校再次查验。
五、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县教育委员会
加强教育、卫生部门查验证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建立协调机制,互享接种单位、托幼机构和小学名单,定期组织联合督导,严格开展工作考核。
(二)县体卫艺科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查验证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督导实施,做好学校传染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宣传,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疫苗供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以及工作数据的汇总、统计和上报。
(三)各托幼机构和小学
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入托入学前宣传告知,做好查验工作人力物力保障,严格报名程序,做好查验登记并及时督促补种,做好学籍备案,积极主动与辖区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沟通,并向其提供分班级盖章新生名单及基本信息,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儿童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政策、意义和知识。
(四)各预防接种单位
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入托入学前宣传告知,保证工作日及时开具接种评价单及开展补种服务,在托幼园所、学校配合下,做好补种工作,详细记录儿童补种情况并定期将补种情况反馈给学校,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与处理,按时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数据。
六、工作指标
(一)全县性指标:全县托幼机构和小学查验覆盖率达到100%,补证率≥95%,补种率≥90%,培训率达到100%。
(二)分级指标:以接种单位、托幼机构或小学为单位,查验率达到100%,补证率≥95%,补种率≥90%。
七、数据报告及资料整理
(一)数据报告
1.每年9月30日前,各学校将分班级盖章“新生花名册”和完成查验的“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附件5)报至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各预防接种单位以此作为补种工作统计的底册。
2.各接种单位根据“新生花名册”和实际补种情况填报学校提供的“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附件5),然后将“附件5”内容汇总至“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附件6)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县疾控中心(350347906@qq.com)。
3.次年1月10日前,县疾控中心将此汇总并上报市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县教育委员会。
(二)资料整理
每学年查验证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要加强资料整理、归档和备查:
1.各预防接种单位留存资料:
(1)查验证工作领导及工作小组;
(2)辖区托幼机构和小学名单及联系方式;
(3)本辖区各托幼机构和小学新生花名册;
(4)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系统版);
(5)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
(6)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
2.各托幼机构和小学留存资料:
(1)查验证工作领导及工作小组;
(2)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
(3)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证明材料;
(4)新生花名册(学校盖章);
(5)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系统版);
(6)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
附件:1.重庆市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2.重庆市免疫规划疫苗补种标准
3.酉阳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供参考)
4.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系统版)
5.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
6.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
7.酉阳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流程图
附件1
重庆市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接种起 始年龄 |
乙肝 |
卡介苗 |
脊灰 |
白百破 |
A群 流脑 |
麻风 |
麻腮风 |
乙脑 |
A+C 流脑 |
甲肝 |
白破 |
出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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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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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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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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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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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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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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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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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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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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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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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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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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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 |
● |
● |
附件2
重庆市免疫规划疫苗补种标准
疫苗名称 |
漏种针次 |
补种标准 |
乙肝 |
基础1-3 |
补满基础剂次。第1剂和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和第3剂间隔应≥60天。 |
脊灰 |
基础1-3 |
补满基础,剂次间隔≥28天。 |
4岁加强 |
与前剂间隔≥28天补种。 | |
百白破 |
基础1-3 |
补满基础,剂次间隔≥28天。若已满6岁,尚未使用过百白破,用白破补基础,第1剂和第2剂间隔≥28天,第2剂和第3剂间隔≥半年。 |
1.5岁加强 |
与基础间隔≥半年补种,若已满6岁,用白破补。 | |
6岁白破 |
若接种了4剂百白破,但满7周岁时未接种白破,则补种1剂白破,白破与第4剂百白破间隔不小于12个月。。 | |
含麻制剂 |
基础 |
与含风疹/流腮成份的疫苗间隔≥28天补种。使用麻腮风疫苗补种。 |
1.5岁 |
与麻风二联或麻腮二联或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疫苗单苗基础间隔≥28天补种。 | |
流脑 |
基础A群 |
A群流脑疫苗补基础,2针次间隔≥3个月。若已满2岁,不再补种。 |
A+C |
与A群流脑疫苗间隔≥1年补种。两剂A+C间隔≥3年补种。 | |
乙脑 |
基础 |
补基础。若之前接种过1剂灭活乙脑疫苗,视为无效接种,补1剂。若之前已按国家免疫程序完成基础免疫(2剂灭活或1剂减毒乙脑疫苗),不再补种。 |
2岁加强 |
与基础间隔≥1年补种。 | |
甲肝 |
基础 |
补种对象为2021.6.1以后出生的儿童。 |
备注:具体补种原则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若没有特殊说明,各剂次均为已满18岁不再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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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酉阳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供参考)
家长们:
按照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儿童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学校必须查验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手段,为保证您的小孩能够及时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保护身体健康,更好地防控传染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爆发和流行,按照《酉阳县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请家长在招生之日起至报名前( 日 月),按照属地化原则到( ) 预防接种门诊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
(预防接种门诊地址: 联系电话: )。
我园/校在收到辖区医院开具的“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后,方能为您的小孩办理入托/入学手续;若在报名前,家长不交予“接种情况评价单”, 我园/校将不能为您的小孩办理入托/入学手续(可以就读),直到出具“接种情况评价单”为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传染病暴发流行后果。
为保护您小孩的身体健康,请务必遵照执行,谢谢配合!
酉阳县教育委员会 酉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学校/托幼机构(盖章)
附件4
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系统打印)
儿童编码: 证件号码: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预防接种现管理单位:
一、疫苗接种情况:
疫苗名称 |
疫苗接种情况 | |||
第1剂 |
第2剂 |
第3 剂 |
第4剂 | |
卡介苗 |
||||
乙肝疫苗 |
||||
脊灰疫苗 |
||||
百白破疫苗 |
||||
A群流脑疫苗 |
||||
麻腮风疫苗 |
||||
乙脑疫苗 |
||||
甲肝疫苗 |
||||
AC群流脑 |
||||
白破疫苗 |
注:“↓”表示已完成接种的疫苗(含同效疫苗〉剂次;“X”表示漏种需补种的疫苗剂次﹔“○”表示未完成应种疫苗但无需补种的疫苗剂次,同时注明不需补种原因,在该疫苗剂次内填写,如“○慧忌”或“○超龄”3“白底空白剂次栏”表示截止评价时间时,仍未到应种日期的疫苗剂次﹔“灰底横杠剂次栏”表示疫苗无该接种剂次。
二、接种情况评价:
评价人: 评价时间:
打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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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
小学/托幼机构名称(盖章) 班级 班主任签名 班主任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校医或保健教师签名 校医或保健教师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接种单位负责人
编号 |
儿童姓名 |
出生日期 |
是否需补证 |
是否需补种 |
乙肝 |
脊灰 |
百白破 |
含麻制剂 |
A群流脑 |
乙脑 |
甲肝 |
流脑A+C |
白破 |
补种是否完成 |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1 |
2 |
1 |
2 |
1 |
2 |
1 |
2 |
|||||||||
1 |
|||||||||||||||||||||||||||
2 |
|||||||||||||||||||||||||||
3 |
|||||||||||||||||||||||||||
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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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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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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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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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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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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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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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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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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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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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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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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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完成疫苗处打“√”,需补种的疫苗处打“×”。
附件6
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类型:托育机构( ) 幼儿园( ) 学校(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
单位 |
辖区学校数 |
辖区学生数 |
查验人数 |
有预防接种证人数 |
补预防接种证人数 |
完成全程接种人数 |
需补种疫苗人数 |
完成全程补种人数 |
疫苗漏种和补种情况(补种剂次数/需补种剂次数) | |||||||||||||||||||
卡介苗 |
乙肝 |
脊灰 |
百白破 |
白破 |
麻腮风 |
A群流脑 |
A群C群流脑 |
乙脑 |
甲肝 |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
说明: 1.本表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根据辖区接种单位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情况评估结果,按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分别汇总填写。
2.疫苗漏种和补种情况,仅汇总存在漏种且需补种儿童情况,不包括因禁忌或超龄不需补种以及未到接种年龄的儿童。
3.在本表内容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调整本表格式、增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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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酉阳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