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92号提案的复函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92号提案的答复函
黄涛、陈代丽、石淑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县中心血库”的建议》(政协提案092号)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血荒”难题的关心,你们在提案中对我县临床用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现针对我县建设中心血库,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1年1月22日批准重庆酉阳泰邦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在我县设置重庆酉阳泰邦单采血浆站。根据《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8号)第七条即“单采血浆站应当设置在县(旗)及县级市,不得与一般血站设置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规定,目前我县不满足设置一般血站的基本条件。
随着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针对县内各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需求不断增加,现有供血模式的确难以满足各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我委已多次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沟通协调,现仍在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倪芳琳 联系电话:1778392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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