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复函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复函
杨力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李溪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根据《酉阳自治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县将在十四五期间,规划实施龙潭、李溪、酉酬、丁市、兴隆、苍岭6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2023年10月,经市卫健委评审,全市确定61个乡镇卫生院为县域医疗次中心创建单位,酉阳县龙潭、李溪、酉酬中心卫生院参加遴选评审,其中李溪、酉酬中心卫生院通过评审,纳入市上首批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目前已完成李溪中心卫生院次中心建设方案,建设内容包括医疗设备购置、新建业务综合楼、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同时已争取到位次中心专项资金460万元,正在申请2024年一般债券资金、设备更新等资金等,下一步我委将按照“整体规划,逐年投入”原则,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大力改善李溪中心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就诊环境和服务能力,同时将加强与编制、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对接,做好次中心建设统筹协调,确保高质量完成次中心建设任务。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周怡 联系电话:18083096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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