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8 号)和《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19-2030)》(渝健推委办〔2020〕1 号)精神,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爱国卫生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建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建设实施分级评价。市级负责健康城市、健康乡镇建设的评价,其中健康城市建设参考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管理,每3年进行一次评价,健康乡镇建设每年进行1次评价。县级负责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的组织实施、效果评价、监督管理。
二、建设标准
健康乡镇建设标准参考《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8 版)》
(全爱卫发〔2018〕3 号)、《健康乡镇建设和评价规范、建设和评价指标》(团体标准),市级制定评价细则。其他健康细胞标准参照国家和市级相关建设标准确定。
三、申报对象
申报健康乡镇的对象为已命名市级卫生乡镇4个(龚滩镇、李溪镇、大溪镇、官清乡);申报健康村(居)的对象为已命名的市、县级卫生村(居)32个(详见附件3)。其他健康细胞申报对象参照相关标准确定。
四、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乡镇于申报周期当年2月底向县爱卫会提出申报,当年第一季度季末前县爱卫会向市爱卫办提出申报。申报时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健康乡镇、健康村(居)申报表(附件1、2),健康乡镇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5)和相关佐证资料电子版。健康村居于申报周期当年6月底向县爱卫会提出申报,县爱卫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五、评价方式
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式,通过对申报单位填报数据进行核查,结合现场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评价范围包括《健康乡镇建设和评价规范、建设和评价指标》定性指标、定性指标,建设氛围和特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开展情况、群众满意度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健康城市、健康乡镇健康细胞建设是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要提前谋划、科学规划,夯实基础、抓出实效。
(二)注重统筹。健康城市、健康乡镇健康细胞建设涉及面广,要注重统筹,结合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健康促进创建、卫生城镇、健康企业等创建等工作,协同推进。
(三)实事求是。要客观真实评价建设情况,做到实事求是。各申报单位要如实报送建设情况,对所报材料和情况负责,如发现虚假数据和情况,经核实后直接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四)严格纪律。县爱卫办在开展评价工作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科学制定评价方法,做到客观公正。
(五)加强总结。定期研究分析工作,总结经验做法,为全县健康乡镇、健康细胞建设推进提供方法和路径。
酉阳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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