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组织拟订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制定和提出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意见或建议。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组织实施并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县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二是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决策部署。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三是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是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是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流行病学调查。
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七是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是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是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十是承担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我县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一是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十二是代管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十三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卫生健康委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党群工作科、医政科(中医事业发展科)、公共卫生科、人口家庭科、规划信息科、政策法规科、爱国卫生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等10个科室。2024年行政编制18人,在岗在编职工18人,离退休人员31人。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258.07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285.80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支增加,新增慧育中国、专线租赁及机房托管、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共计384.57万元,同时支付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从而增长5643.68万元。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9258.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285.80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增加,新增慧育中国、专线租赁及机房托管、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共计384.57万元,同时支付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从而增长564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58.07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9258.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285.80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增加,新增慧育中国、专线租赁及机房托管、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共计384.57万元,同时支付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从而增长564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48万元,占5.8%;项目支出8723.59万元,占94.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258.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85.80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支增加,新增慧育中国、专线租赁及机房托管、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共计384.57万元,同时支付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从而增长5643.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58.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285.80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项目收支增加,新增慧育中国、专线租赁及机房托管、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共计384.57万元,同时支付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从而增长5643.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9.05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如重精患者以奖代补项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基药补助项目等经费未全部使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8.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285.80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收支增加,新增慧育中国、专线租赁及机房托管、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共计384.57万元,同时支付以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从而增长5643.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9.05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如重精患者以奖代补项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基药补助项目等经费未全部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00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组织事务工作0.5万元资金未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27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59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进职工4人,较年初预算增加4人;二是本年度职工职级调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8834.38万元,占9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8.96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如重精患者以奖代补项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基药补助项目等经费未全部支付。
(4)农林水支出60.30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7万元,增长172.5%,主要原因是新增酉阳县东西部协作“头雁计划”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进修项目3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6.12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5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进职工4人,公积金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4.48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506.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1.89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工退休调离6人,本年度新进4人,总职工人数较23年减少两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27.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7.70万元,下降57.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等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05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年初计划购买公务用车,但实际未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8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大修3次,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计划购买公务用车,但实际未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走访、医疗卫生计生业务检查、精准扶贫、健康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14.0%,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8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大修3次,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减少0.4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不必要的培训支出。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55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不必要的差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工会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70万元,下降57.7%,主要原因是强化相关管理,减少了不必要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主要用于采购LIS系统,用于将检验科室各种检验设备通过各种接口以数字化的方式实现海量存储,将患者的所有检查信息电子化。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4项,涉及资金8723.59万元。(见附件2)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黄潇 023-7555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