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322384326D/2025-001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发布日期 ] 2025-10-16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万木镇卫生院2024年度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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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面向农村居民提供综合性卫生服务,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主要包括:

一、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

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

实施处置;

四、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五、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六、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

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有综合科、康复理疗科、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DR、B超、心电图室、收费室、药房、办公室等个10内设机构。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42.8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6.47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剂到本单位列支,二是环境改善,就诊病人增加,医疗业务收入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42.81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26.47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剂到本单位列支,二是环境改善,就诊病人增加,医疗业务收入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16万元,占39.2%;事业收入390.65万元,占60.8%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42.81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26.47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剂到本单位列支,二是环境改善,就诊病人增加,医疗业务收入增加,相应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20.75万元,占81.0%;项目支出122.06万元,占19.0%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1年起财政决算口径发生变动,取消权责发生制,无年末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2.16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71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剂到本单位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16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58.71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剂到本单位列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49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剂到本单位列支。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16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58.71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剂到本单位列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49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2024年年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剂到本单位列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8.10万元,占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8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在本年底人员经费未列支,而导致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28.47万元,占9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38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2024年年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剂到本单位列支。

3住房保障支出5.60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0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在本年底人员经费未列支,而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10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63.35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底人员经费未及时支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22.06万元详见附件2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田宇   023-7571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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