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322384326D/2024-002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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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及相关服务。开展农村疾病预防控制,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抓好卫生改革,强化医院管理,提高医护质量。加强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完成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是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甲级乡镇卫生院:内设行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质控科、财务人事科、药剂科、医保办、门急诊部、总务科、病案科、住院五个科室(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康复科)、血液透析室、手术室、检验科、超声科、放射科、预防接种科、公共卫生科、保卫科、药房、收费室、供应室等。下辖江丰分院、渤海分院、开设床位115张。现有在岗职工15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1人,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6人,注册全科医生9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609.72万元,支出总计4609.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22万元,增长6.10%,主要原因:就医环境的改善、设施设备的投入、各种新技术开展及血液透析室的开科,增加了门诊及住院就诊人次,提高了事业收入。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609.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22万元,增长6.10%,主要原因是新院投入使用,就医环境的改善、设施设备的投入、各种新技术开展及血液透析室的开科,增加了门诊及住院就诊人次,提高了医疗事业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9.34万元,占29.05%;事业收入3270.38万元,占70.9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609.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22万元,增长6.1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基本工资基数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障经费支出增加;二是等级创建物资及人力、财力支出增加;三是就诊人次的增加,医疗成本和耗材支出相应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609.72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39.3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3.69万元,下降32.4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有业务综合楼建设性项目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无建设性项目拨款收入;二是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增加,减少了部分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经费等各项经费的财政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3.69万元,下降32.4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有业务综合楼建设性项目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无建设性项目拨款收入;二是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增加,减少了部分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经费等各项经费的财政拨款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3.69万元,下降32.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大型建设性项目专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01万元,增长6.02%。主要原因是职工职称结构变化,薪级工资调整,社会保障缴费相应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7.83万元,占20.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0万元, 增长5.4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职称结构变化,薪级工资调整,社会保障缴费相应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001.54万元,占74.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61万元,增长  6.5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职称结构变化,薪级工资调整,职工医保费等支出相应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59.97万元,占4.4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9.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69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增加,减少了部分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经费等各项经费的财政拨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涉及项目支出资金0万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3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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