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面向农村居民提供综合性卫生服务,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酉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预算单位,是财政拨款的差额事业单位 ,业务上受县卫健委的管理和指导。我院开放床位99张,核定编制人数为56人,2023年年末在职人数51人,退休人员32人。其中副高职称4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34人。全镇辖区共设15个行政村,设村卫生室15个,乡村医生40人,其中9人取得乡村助理医师资格合格证书。我院下设科室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康复理疗科、中医科、公卫科、功能科、行政后勤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792.87万元,支出总计2792.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51万元,增长7.40%,主要原因是医疗环境和医疗设备改善更新,就诊病人增加,业务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79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51万元,增长7.40%,主要原因是医疗环境和医疗设备改善更新,就诊病人增加,业务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6.08万元,占23.13%;事业收入2146.79万元,占76.87%;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79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87万元,增长15.60%,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收入增加,成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792.8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6.0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9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2人,人员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2人,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5万元,增长4.83%。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2人,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5万元,增长4.83%。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人员费用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37万元,占20.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7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编职工的社保基数增加,从而导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82.36万元,占74.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8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成本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9.35万元,占4.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产生相关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无项目预算,故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9929196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