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322384326D/2021-002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0-08-3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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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组织拟订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制定和提出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意见或建议。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组织实施并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县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二是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决策部署。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三是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是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是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流行病学调查。

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七是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是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是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十是承担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我县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一是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十二是代管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十三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卫生健康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全委性文稿起草、编发综合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考核、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工作。牵头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2.人事科。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3.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行业财务会计培训和指导。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制度。指导和监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重大项目进行内部审计。指导所属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4.党群工作科。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及归口管理单位统战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有关工作。

5.医政科(中医事业发展科)。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纠风的处理及相关信访处置。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协调干部保健、征兵体检以及在我县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专项发展规划和中医药科技教育专项规划。负责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药事、医疗护理质量等监督管理工作和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及村医执业审批。

6.公共卫生科。负责拟订全县公众健康教育、健康目标、规划、政策,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综合管理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健康相关工作,执行有关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负责指导和开展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全县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科学普及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7.人口家庭科。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执行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和医养结合的政策,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8.规划信息科。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实施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配置采购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和管理。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产业发展。

9.政策法规科。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调研,参与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和标准的拟订。承担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牵头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牵头全县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和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督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检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10.爱国卫生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类卫生及健康创建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11.应急管理科(信访办)。承担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全县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公开电话、网上投诉、卫生健康热线等工作。指导、协调卫生健康系统安全、信访、稳定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卫生健康系统突发安全稳定事件。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三)单位构成。酉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县计生协会挂靠我委。内设11个科室,纳入委机关统一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6个(县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农村卫生人员继续教育中心、药事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会计中心、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卫生健康档案管理中心),委直属独立核算事业(参公)单位7个(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疾控中心、结防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精神病医院、),乡镇卫生院37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2019年全县卫生计生单位编制人数180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参公事业编制34人,事业编制1745人。年未在职人数1536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23人,事业人员1492,比上年度同期增加69人。年未退休职工731人,较上年增加8人,离休职工2人。临时工480人,较上年度减少34人。

(四)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职责整合。一是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县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二是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三是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89369.53万元,支出总计89369.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33.44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卫生健康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8862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51.91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单位事业收入增长较快,与去年相比增加1159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63.51万元,占23.1%;事业收入68156.62万元,占76.9%。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749.4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7740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81.58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增长较大  。其中:基本支出52504.40万元,占67.8%;项目支出24901.44万元,占32.2%。此外,结余分配7402.13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56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2.16万元,增长508.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212.9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38.59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建设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6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9.19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2.82万元,下降9.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结转。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61.56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2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6.92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60.95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6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508.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结余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资金。

(2)教育支出33.81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7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97.88万元,占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6.52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费、养老金及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2173.29万元,占7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31.02万元,下降36.9%,主要原因是减少公立医院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

(5)农林水支出2170万元,占1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9.66万元,增长3496.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健康扶贫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648.81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50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减少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48.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6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0.63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18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8.89万元,下降49.7%,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勤俭节约的要求,减少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材料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5.97万元,本年支出2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08万元,下降78.0%,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34万元,下降73.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决算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72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生业务检查、精准扶贫、健康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93万元,下降71.5%,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燃料费和维修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79万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4.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生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15万元,下降86.3%,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人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55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55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5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1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13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减少业务培训会议,培训费、差旅费下降较大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精简会议精神。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3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共卫生业务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7.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3.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3.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8%。主要用于采购购医疗卫生计生专用材料、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2055.1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3项,涉及资金4256.8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体满意率较高,其中满意度较高的项目是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性病健康管理,满意度较低的项目是孕产妇健康管理。测评结果表明我县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得到了社会群众的普遍赞同。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酉阳县卫生健康委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办公室,进行了人员职责分工,开展了相关项目工作培训,加强了项目宣传,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33.8万元,执行数为3409.41万元,完成预算的112.4%。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县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51866份,建档率99.78%;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为3050人,新生儿访视率90.40%;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29152人,管理率59.25%;孕产妇早孕建册人数2986人,建册率88.50%;产后28天内接受产后访视人数3014人,产后访视率89.3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18727 人,管理率26.09%;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4947人,规范管理率66.22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3369人,规范管理率68.6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2860人,规范管理率81.68%;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和及时率为100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14308人,管理率21%;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5682人,管理率28%;肺结核患者管理342人,管理率97.37%,规则服药患者333人,规则服药率98.75%;农村在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方案不符合规范要求,考核结果、分数与考核过程及考核指标与绩效结果不衔接,考核通报过于简单,未能体现任务完成数据,资金分配奖罚体现不明确。二是部分单位存在村卫生室补偿不到位的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拨付到村卫生室的资金比例未达到4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分项通报,精准指导。各县级专业公共卫生单位要以问题列表的形式向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通报全年考核情况,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意见,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整改。二是个性施策,精准整改。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提出的问题制订针对性强、实施性强的整改方案(方案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等),整改方案纸质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县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备案实施。三是落实责任,精准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级专业公共卫生单位主要领导是指导责任第一负责人。各县级专业公共卫生单位要制订整改工作督促方案,实施分片负责制,落实分片负责人,每月向卫健委书面汇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和整改情况。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酉阳县卫生健康委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胡波(75581330)

主管部门

酉阳县卫生健康委

预算单位

酉阳县卫生健康委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3033.8

3409.41

3409.41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辖区居民免费提供1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体满意率较高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百分比

≥75%  

99.78%  


新生儿访视率

百分比

≥85%  

90.40%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百分比

≥98%

100 %  


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电话:023-7555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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