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兴隆卫生院)

日期: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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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相对人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单位

处罚决定日期

1

酉卫放罚〔2024〕1号

酉阳县兴隆中心卫生院放射科操作室门口的工作状态指示灯不能与 机房相通的门有效联动案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1000.00)

违反了《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6.4.5 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酉阳县兴隆中心卫生院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

酉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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