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申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总体规划和业务要求;(二)具有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送所需的设备、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制度;(三)资费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及相应网络资源;(五)有长期提供传送服务的信誉和能力;(六)有合法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