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名称(盖章) 牵与千寻旅行社
地址 桃花源大道北路3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艳萍 联系电话 19123829086
检查场所 经营门店
检查时间 2024.08.26
我们是酉阳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未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陈艳玲
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唐勇、白红
酉阳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8 月26日
整改复查意见书
牵与千寻旅行社 :
本机关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作出了 限期整改
的决定,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 已明确安全工作管理人员
被复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陈艳玲
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唐勇、白红
酉阳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 年 8 月 26日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牵与千寻旅行社: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1. 未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监管安全工作。
2.
3.
4.
5.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 1 项问题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整改期间,你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酉阳县人民政府或者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酉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陈艳玲
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唐勇、白红
酉阳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