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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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文旅函〔202476

方秀艳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紧密联络文化名人推动文化传承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我县传统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持续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提升传统文化的内涵及底蕴。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县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帮扶支持力度:

一、加强对本地区文化名人的关心帮扶,及时解决生活上、工作上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与支持建议的回复:一是我县2005年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以来,成功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7名;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50名,建立健全了非遗三级名录保护体系,二是按照相关文件,中央财政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资金20000元,市财政配套资金3000元;市财政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资金6000元;三是我县正在编制《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非遗保护条例》,除落实国家级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外,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按照市上配套经费的20%进行补助,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按照市上补助经费的10%进行补助,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该条例已完成初稿并征得相关部门意见,目前已提交至市人大待审。

二、积极鼓励文化名人传承本地区特色民族文化,积极创作出有地方特色的优良作品,加大对这些文化作品的宣传力度,助力地区文化品牌的塑造建议的回复:一是我委不断鼓励支持文化名人传承本县优秀传统文化,其中创作出《啊啦调情歌》,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酉阳民歌》的代表性曲目,我县优秀歌手张勇先后参加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歌舞汇演荣获金奖;第十七届中国西部民歌会荣获银奖;唱响黄河中国民歌邀请赛一等奖;我县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熊正禄先后荣获中央电视台举办的《争奇斗艳—少数民族冠军歌手争霸赛》中获得土家族优秀歌手;在歌舞世界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歌舞汇演中荣获优秀传承人;在第七界西部民歌会荣获最佳演唱奖等。二是坚持走出去,增强我县非遗影响力。配合完成县委宣传部组织的“奋斗新征程”“走进老区看新貌”“禾下乘凉”“看见锦绣山河~酉阳篇”“非遗过大年”文旅系列微纪录片大陆寻奇艺览吾中国年·中国味等各级媒体拍摄活动;三是加强本地展演,营造良好传承氛围。目前已将《酉阳民歌》等融入桃花源景区大舞台进行常态化展示展演;同时,每年开展各类非遗展演、展示、展销活动约80余场,有效提升了我县传统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代鹏飞          电话:15223418921

酉阳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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