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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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文旅函〔202469

冉义芳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酉阳民歌保护和传承的建议》收悉。您的提案很好,感谢您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非遗工作方针,在全县积极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酉阳民歌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

一、关于进一步挖掘民歌资源,搭建展示酉阳民歌舞台的建议回复:一是我们成功将酉阳民歌申报为国家级非遗项目,加大了对酉阳民歌的保护力度;二是组建了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遗线索的摸排和调查工作,收集到非遗线索1220余条;三是目前正在开展非遗数字化建设,以酉阳民歌为代表的国家级项目、市级项目和部分县级项目的图文、影像资料已全部收集完毕并已录入系统。

二、关于建立有效的民歌保护传承机制的建议回复:一是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实行了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费纳入县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的资金管理制度;三是实现了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的制度化管理;四是建立了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的联动机制,目前已实现了20余个县级部门和10余个乡镇联动工作的机制;六是正在编制《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非遗保护条例》,该条例已完成初稿并征得相关部门意见,目前已提交至市人大待审。

三、利用校园抓好民歌传承工作的建议的回复:我县已在晶灿幼儿园、龚滩小学、酉阳四中建立了全覆盖中小学生及幼儿教育的非遗教育传承基地建立,并将其植入进了酉阳职教中心的课程中,每年可培育民歌传承人约2000人;同时,我委正在组织有关力量,拟开展酉阳民歌系列丛书的编撰工作。

四、打造文旅融合下的酉阳民歌精品,让酉阳鲜活起来的建议回复:一是坚持走出去,增强我县非遗影响力。配合完成县委宣传部组织的"奋斗新征程"、"走进老区看新貌"、"禾下乘凉"、"看见锦绣山河~酉阳篇"、"非遗过大年"、文旅系列微纪录片大陆寻奇艺览吾‘遗’”等各级媒体拍摄活动;二是加强本地展演,营造良好传承氛围。目前已将《酉阳民歌》等融入桃花源景区大舞台进行常态化展示展演;同时,每年开展各类非遗(包含酉阳民歌)展演、展示活动约40余场,有效提升了我县民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通过以上举措,我县国家级非遗项目酉阳民歌必将得到很好的保护、利用及传承。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15223418921              联系人:代鹏飞

酉阳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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