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体育发展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体育赛事活动、推动社会体育场地建设。
(二)单位构成
县体育发展中心内设综合科、群众体育科、竞技科、产业科、业余体育学校、财务科6个科室。
1、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县体育工作相关政策及业务工作的对外宣传。承担机关规范化、信息化、绿色化、智能化建设。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考核和相关统计工作。
2、群众体育科。负责拟订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及全民体质监测,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管理群众体育设施,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全县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组织参加全市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等。指导乡镇(街道)做好相关群众体育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竞技科。负责拟订体育竞赛相关政策和规程,统筹规划运动项目和布局。组织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承担组织全县教练员、业务人员培训工作和运动员注册工作。审核全县竞技类体育赛事,承担等级运动员、裁判员报批等工作。
4、产业科。编制体育产业、体育市场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拟订体育市场管理政策,指导、协调体育产业发展,负责经营性体育活动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安全应急。负责体育馆的维修维护、有序开放、日常监管和场馆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体育产业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
5、业余体育学校。负责拟订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青少年体育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输送等工作。指导全县各类传统项目训练学校的业余训练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单位财务管理、核算和监督工作,承担相关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争资立项、有关资助项目等工作。负责相应项目的规划、编制、申报,体育器材采购。做好单位职工调资、晋级,指导所属体育协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销售网点督查、服务等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6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96.8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38.85万元,政府性基金经费拨款增加1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68.76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9.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5.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7.12万元,农林水支出5.93万元,其他支出17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96.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8.8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5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76万元,比2022年增加3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83万元,比2022年增加53.8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入、基本工资调增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6.93万元,比2022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下达体彩公益金减少,主要用于建设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开展大型运动会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3万元,比2022年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下达体彩公益金增加,主要用于建设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开展大型运动会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人员;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接待规格、规模及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9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冉龙江联系电话:023-7555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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