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文化旅游委的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2.承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5.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内设综合科、法制科、文化市场执法一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二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三大队及文化市场执法四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4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1.56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86.4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86.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41.5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86.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3.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1.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56万元,比上年增加8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56,比上年增加83.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是执法经费增加。
本单位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镜);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开展需要,以前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缩减;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新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3.28万元,比上年增加2.52万元,主要原因为执法力度加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无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蒋瑜 联系方式:023-75588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