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申报、大数据监测、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统筹全县旅游形象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宣传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负责文秘、财会、日常事务和荣誉室管理等工作。文化事务科:负责全县重大文化活动、大型文化赛事策划和承办,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对外文化交流服务工作。旅游事务科:负责对全县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受理市内的重要旅游投诉。宣传推广科:负责策划和宣传推广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市场拓展科:负责拟定全县文化旅游营销推广战略和年度计划,起草旅游营销奖励相关政策。教育培训科:负责拟定全县文化旅游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数据管理科:负责指导文化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工作,规范优化文化旅游商品市场环境。共7个内设科室,和去年相比,无变化。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09.80万元,支出总计609.8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4万元,下降5.20%,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局调整了经费发放标准,减少了事业超额绩效奖金;二是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经费。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0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4万元,下降5.20%,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局调整了经费发放标准,减少了事业超额绩效奖金预算;二是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经费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9.80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0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4万元,下降5.20%,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局调整了经费发放标准,减少了事业超额绩效奖金支出;二是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09.80万元,占100.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9.8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44万元,下降5.20%。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局调整了经费发放标准,减少了事业超额绩效奖金;二是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4万元,下降5.20%。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局调整了经费发放标准,减少了事业超额绩效奖金预算;二是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经费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11万元,下降7.5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人员经费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4万元,下降5.20%。主要原因是一是县财政局调整了经费发放标准,减少了事业超额绩效奖金支出;二是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11万元,下降7.5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人员经费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4.80万元,占77.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22万元,下降9.9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78万元,占10.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是根据社会保险缴费口径核算。
(3)卫生健康支出35.07万元,占5.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根据医疗保险缴费口径核算。
(4)住房保障支出33.15万元,占5.44%,较年初预算增加0.85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根据公积金缴费口径核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0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4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8万元,下降39.76%,主要原因是与文旅委本级合署办公,部分费用从机关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6万元,下降95.6%,主要原因是与文旅委本级合署办公,部分费用从机关列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与文旅委本级合署办公,部分费用从机关列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 。
公务接待费0.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上检查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6万元,下降91.2%。主要原因厉行节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接待日常检查工作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6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与文旅委本级合署办公,部分费用从机关列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21万元。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所有项目均通过自评,无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8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