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2-004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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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文化旅游委的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2.承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5.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内设综合科、法制科、文化市场执法一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二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三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四大队、6个内设机构 。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属于文旅委二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68.44万元,支出总计168.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53.73万元、增长 46.8%,主要原因是:执法力度加大,开展执法工作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所以收入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6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5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执法力度加大,开展执法工作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所以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4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6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3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执法力度加大,开展执法工作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所以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6.42万元,占92.9%;项目支出12.02万元,占7.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8.4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73万,增长46.8%。主要原因是:执法力度加大,开展执法工作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所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5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执法力度加大,开展执法工作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减少84.58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部分经费未列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3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执法力度加大,开展执法工作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58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部分经费未列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4.04万元,占7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58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部分经费未列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1万元,占1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10.87万元,占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10.82万元,占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79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执法力度加大,开展执法工作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6万元,增长40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执法力度加大,开展执法工作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办公经费,差旅费、网络服务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0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公务公车增加,导致本年支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费、保险、修理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0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公务公车增加,导致本年支出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食堂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6万元,增长40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新增工作人员,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2.0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8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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