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2年5月7日受理了酉阳县天籁之音叙舞文化演艺店提交的文艺表演团体延续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核,该经营单位申报材料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委审批同意酉阳县天籁之音叙舞文化演艺店文艺表演团体延续,重新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3日。
申请单位:酉阳县天籁之音叙舞文化演艺店
法人姓名:刘丽琴
经营地址:酉阳县桃花源镇桃花源中路37号
经营范围:声乐、器乐、舞蹈、魔术、杂技
特此公示
酉阳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