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接收对象有哪些?
退役士兵接收对象为:
(一)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医疗终结或已完成评残鉴定的;服现役未满2年因军队编制调整和本人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
(二)士官:服现役满5年、8年、12年、16年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或晋升军(警)衔的;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或者年满55周岁的;因国家建设和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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