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县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单位构成
酉阳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县烈士陵园管理所等3个事业单位,下设综合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安置创业和军休服务管理科、优抚科(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褒扬纪念科等5个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04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36.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9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6193.0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6206.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较上年减少13.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040.6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9.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6.4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6193.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50.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643.4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36.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6.38万元,比上年增加620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06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450.36元,主要原因一是其他人员经费518.4万元于本年调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军队移交政府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自主择业军队专业干部地方生活补助及医保缴费、企业军转干部医保缴费、公益性岗位就业补助等特定人员支出;二是单位新增人员4名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68.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支出;项目支出8595.32万元,比上年增加6657.3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及义务兵立功受奖6315万元从乡镇预算调入我单位预算,主要用于全县重点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优待金、医疗补助的发放和义务兵立功受奖奖励;二是其他人员经费522.04万元相较去年从基本支出预算调入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自主择业军队专业干部地方生活补助及医保缴费、企业军转干部医保缴费、公益性岗位就业补助等支出。三是优抚对象门诊解困项目上年预算278万元今年暂未单独预算,并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主要用于优抚队对象门诊解困。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人出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预计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财政开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9.46万元,比上年减少2.56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595.3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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