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617619N/2025-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发布日期 ] 2025-10-16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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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

管理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接收、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适合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有关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法人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1.6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37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标准调整导致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91.62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3.37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标准调整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62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91.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37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标准调整导致人员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1.62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和上年均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6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7万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标准调整导致人员支出经费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37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标准调整导致人员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减少公用经费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37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标准调整导致人员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9万元,占8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30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职工体检费暂未支付。

3住房保障支出6.63万元,占7.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发生变化。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无结转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50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标准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

公用经费11.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13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差旅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人均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预计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发生。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是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预计本年不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军休中心、市内其他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部门的业务检查与工作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餐饮等经费标准,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人均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0.0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相关会议安排。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培训需求。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00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0.12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市局汇报工作和业务培训差旅活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59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35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工会经费1.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孙德丽     023-7567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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