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县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以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标准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安置创业和军休服务管理科。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市在酉单位、县级部门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四)优抚科(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组织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褒扬纪念科。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县内烈士评定、烈士备案事项。组织和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县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单位构成。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烈士陵园管理所、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等3个事业单位,3个下属单位均未单独核算,未编制财务预决算报告。本次决算公开信息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决算报告。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726.42万元,支出总计1,726.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7.84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保险费趸交项目收支相比上年减少1800万元,增加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200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71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2.93万元,下降47.8%,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保险费趸交项目收入相比上年减少1800万元,增加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6.0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4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72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3.98万元,下降49.1%,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保险费趸交资金减少1800万元,增加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76万元,占44.9%;项目支出949.38万元,占55.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6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在本年发生支出;2022年根据预决算口径不列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26.4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77.84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保险费趸交项目收入相比上年减少1800万元,增加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2.93万元,下降47.8%。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保险费趸交项目收入相比上年减少1800万元,增加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2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3.41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中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减少167万元,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减少360万元,优抚对象门诊解困资金减少278万元,全国示范型服务站创建减少80万元,年初预算数据偏大;基本收入中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和平时考核等项目减少2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4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4.39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退役军人保险费趸交减少1800万元,增加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2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5.45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减少167万元,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减少360万元,优抚对象门诊借款资金减少278万元,全国示范型服务站创建减少80万元,年初预算数据偏大;基本支出中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和平时考核等项目减少2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6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在本年发生支出;2022年根据预决算口径不列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52.76万元,占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9.58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减少167万元,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减少360万元,优抚对象门诊借款资金减少278万元,全国示范型服务站创建减少80万元,年初预算数据偏大;基本支出收入中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和平时考核等项目减少20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0.96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2万元,增长107.5%,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增加引起医保缴费增加;1-6级残军医疗费用报销支出增加以及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8.01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队驻村补助年初预算偏大。
(4)住房保障支出20.41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增加引起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2.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1.22万元,增长431.5%,主要原因其他人员经费(伤残抚恤、军休干部生活补助、自主择业军转干和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从去年的项目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社会保险缴费等和军休干部、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等其他人员生活补助及医疗保险缴费。公用经费3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2万元,下降4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费支出压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办公开支、水电费支出、租车支出、职工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2万元,下降83.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暂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未发生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0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是单位暂未购置公务用车,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暂未购置公务用车,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暂未购置公务用车,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内其他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的业务检查与交流工作人员,全年共接待20批次,167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0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6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6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224.2%,主要原因是全国示范型服务站创建会议培训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83万元,下降98.8%,主要原因是上年退役士兵培训工作支出今年由市局直接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87万元,水费1.10万元,电费1.08万元,邮电费3.94万元,差旅费6.47万元,维修(护)费0.93万元,会议费1.07万元,培训费0.99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劳务费0.72万元,工会经费0.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2万元,下降43.8%,主要原因是公务费支出压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暂未采购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借用县民政局办公用房等原因,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949.3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1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年初绩效目标设定比较合理,全年较好实现了预定工作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8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