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量基准》适用范围是什么?

日期: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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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在渝调查机构(以下简称政府统计机构)对统计违法行为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适用本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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