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乡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好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与各办(中心、站、所)之间的关系,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统计管理办公室的综合统计职能;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6.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5.贯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按市统计局的要求开展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负责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贯彻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负责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负责对乡镇的地区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统计指标的搜集、整理、评估、测算和考核评价工作。
9.组织并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更新工作;贯彻执行全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10.加强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统计业务培训、知识更新。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1.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作为行政机关单位,内设:
(1)办公室。综合协调和管理局机关文书档案、接待、保密和后勤服务等行政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传递以及督办工作;搞好印章的管理,负责本局文件的起草、打印和收发及文件的归档工作,统筹搞好全局计算机的管理。
(2)综合法制科。负责搜集、整理和编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综合考核评价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负责对外提供和交流各种统计资料;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工作,搞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分析;搞好统计数据库的建设和更新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评估部门综合统计数据;负责搞好全面农业统计、妇女儿童状况监测统计和贫困监测统计工作,完成分析报告;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协助统计执法大队开展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工作。
(3)工业统计科。负责全县工业、能源、科技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开展好工业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调查工作,负责工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综合科搞好上级部门对我县工业考核经济指标的收集、审核、评估、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好工业统计执法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的普查工作。
(4)专业调查科。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贸易、劳动报酬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并做好专业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专项调查工作,负责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综合科搞好上级部门对我县考核的有关主要经济指标的收集、审核、评估、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好相关专业统计执法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的普查工作。
本部门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科长(主任)4名。党内职务按规定配备。实有全额拨款编制人员7名。
2.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二级单位)
本部门作为统计局下属副科级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的参公管理二级法人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开展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工作,以及协助做好相关的普查工作。
本部门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队长)1名。实有全额拨款编制人员4名。
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二级单位)
本部门为县统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法人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各项抽样调查及农业、人口、经济三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综合业务;负责制定普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普查宣传、培训、文秘、后勤以及普查资料的综合开发等工作;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部门事业编制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有全额拨款编制人员9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6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4.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97.4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197.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6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5.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25万元,农林水支出1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1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97.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0.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07.5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4.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4.43万元,比上年增加19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37万元,比上年减少10.0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减少21%,预算减少10.20万元;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其中,与2023年相比,在职医疗保险(基本医疗+大额医疗)计提基数中增加公务员基础绩效奖部分,调整到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计提基数同等水平,共计增加4.0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72.06万元,比上年增加207.5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酉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2023年“两员”补助的未兑现部分,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统计业务、酉阳县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市级抽样调查和驻村工作队驻村补助。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2.90万元,比上年增加27.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类经费产生;公务接待费1.40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比上年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应的公务用车需求增加;公务用车购置24.00万元,比上年增加2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有的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太长,车况不稳,某些配件已停产,无法保障正常安全使用,经请示县政府2023年6月新预购1辆公务用车,在2024年完成购置款支付。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3.06万元,比上年减少10.11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约办事业,导致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减少21%,预算减少10.20万元;单位在编人员整体减少1名,按人员标准预算的相应公用经费减少2.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租赁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72.0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用于支付2023年新增1辆公用车费用),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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