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乡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好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与各办(中心、站、所)之间的关系,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统计管理办公室的综合统计职能;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5.贯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按市统计局的要求开展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负责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
6.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贯彻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负责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负责对乡镇的地区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统计指标的搜集、整理、评估、测算和考核评价工作。
9.组织并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更新工作;贯彻执行全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10.加强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统计业务培训、知识更新。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法制科、工业统计科和专业调查科等四个职能科室,下辖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执法大队事业单位,
2.本部门全额拨款编制23人,实有全额拨款编制18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7年统计局财政拨款总收入771.55万元,其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7.57万元,上年结转63.98万元。
支出预算771.5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务服务支出679.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02.51万元,项目支出476.81万元,包括:公务交通补贴5.40万元;2016年统计年报培训会议经费18万元;四上企业“联网指导经费5.09万元;国民经济与调查统计工作经费10万元;会计业务系统网络资费0.42万元;统计调查经费40.00万元;统计年鉴编印费9.05万元;酉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341.96万元;市级抽样调查网络补助经费46.8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5.31万元。
(二)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07.57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1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1.43万元,增长51.79%。具体如下:
具体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5.33万元,比2015年增加342.51万元,增长125.54%.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下半年人员工资大幅调增导致2017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二是增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工作预算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5万元,增长3.97%。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4万元,增长3.72%。
4.住房保障支出15.3121.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6万元,下降28.02%,原因在于2016年存在补缴2003-2006年住房公积金预算经费。
(三)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93.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预算24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预算43.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1. “三公”经费预算21.2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 9.3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
运行维护费11.87万元,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08万元,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五)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统计局2017年统计局预算总收支771.55万元, 2017年统计局总支出预算数77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679.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57.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15.31万元。
(六)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的说明
2017年统计局预算收入合计771.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3.98万元,占8.2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7.57万元,占91.71%。
(七)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7年统计局预算支出77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45万元,占38.03%;项目支出478.10万元,占61.97%。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