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乡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好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与各办(中心、站、所)之间的关系,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统计管理办公室的综合统计职能;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5.贯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按市统计局的要求开展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负责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
6.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贯彻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负责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负责对乡镇的地区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统计指标的搜集、整理、评估、测算和考核评价工作。
9.组织并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更新工作;贯彻执行全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10.加强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统计业务培训、知识更新。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作为行政机关单位,内设:
(1)办公室。综合协调和管理局机关文书档案、接待、保密和后勤服务等行政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传递以及督办工作;搞好印章的管理,负责本局文件的起草、打印和收发及文件的归档工作,统筹搞好全局计算机的管理。
(2)综合法制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执法大队)。负责搜集、整理和编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综合考核评价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负责对外提供和交流各种统计资料;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工作,搞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分析;搞好统计数据库的建设和更新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评估部门综合统计数据;负责搞好全面农业统计、妇女儿童状况监测统计和贫困监测统计工作,完成分析报告;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工作。
(3)工业统计科。负责全县工业、能源、科技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开展好工业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调查工作,负责工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综合科搞好上级部门对我县工业考核经济指标的收集、审核、评估、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好工业统计执法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的普查工作。
(4)专业调查科。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贸易、劳动报酬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并做好专业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专项调查工作,负责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综合科搞好上级部门对我县考核的有关主要经济指标的收集、审核、评估、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好相关专业统计执法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的普查工作。
本部门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科长(主任)4名。党内职务按规定配备。实有全额拨款编制人员9名。
2.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二级单位)
本部门为统计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的参公管理二级独立核算的法人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开展负责开展规下服务业抽样调查、规下工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限下商贸业抽样调查、规下样本单位劳动工资抽样调查、部分行业事业单位抽样调查、1%和1‰人口抽样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抽样调查等常规性调查;执行国家统计局、重庆市统计局安排的专项调查和临时性调查;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部门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队长)1名。实有全额拨款编制人员3名。
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二级单位)
本部门为统计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保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各项抽样调查及农业、人口、经济三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综合业务。负责制定普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普查宣传、培训、文秘、后勤以及普查资料的综合开发等工作;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部门事业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实有全额拨款编制人员9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21.84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6.02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酉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减少。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21.8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6.02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酉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1.8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21.8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6.02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酉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35.64万元,占86.1%;项目支出86.2万元,占13.9%;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21.8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02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酉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1.8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6.02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减少酉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3万元,下降47.1%。主要原因是根据普查工作需要,财政部门年中将本部门酉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中的委托业务费与劳务费等财政拨款部分调剂到乡镇(街道),纳入乡镇(街道)财政拨款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8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6.02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减少酉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3万元,下降47.1%。主要原因是根据普查工作需要,财政部门年中将将本部门酉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中的委托业务费与劳务费等财政拨款部分调剂到乡镇(街道),纳入乡镇(街道)财政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31万元,占7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7.39万元,下降57.3%,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年中将本部门酉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中的委托业务费与劳务费等财政拨款部分调剂到乡镇(街道),纳入乡镇(街道)财政拨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1万元,占1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3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一笔抚恤金支出;二是事业人员社会保障费测算基数调增,缴纳费用提高。
(3)卫生健康支出27.84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无体检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10.14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6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人员费用支出减少。
(19)住房保障支出30.44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调整基本支出结构。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5.64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489.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5.88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一是清算补发2021-2022年度工资与考核奖,二是下属单位事业人员社会保障费测算基数调增,缴纳费用提高,相应的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的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6.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1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4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相关“三公”经费范围的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87万元,增长434.8%,主要原因是单位唯一1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太长,车况不稳,某些配件已停产,无法保障正常安全使用,经请示县政府2023年6月新预购1辆公务用车,在2024年完成购置款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发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发生。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发生。
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和统计业务工作的公务用车需求。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安排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单位唯一1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太长,车况不稳,某些配件已停产,无法保障正常安全使用,经请示县政府2023年6月新预购1辆公务用车,在2024年完成购置款支付。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专项统计业务等工作需要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4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控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3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来酉检查与调研以及其他区县统计部门来酉交流学习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78.6%,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产生接待市级部门来酉检查与调研以及其他区县统计部门来酉交流学习等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66元,车均购置费24万元,车均维护费5.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6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发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会议支出,2024年没有相关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69万元,下降95.0%,主要原因是2023年发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培训支出,2024年培训事项减少,费用随之下降。本年度差旅费支出6.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3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2023年到乡镇指导和督查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及参加市经普办组织的各项培训产生相关差旅费,2024年相关差旅事项减少,费用随之下降。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其中:其中: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12.64万元,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差旅费0.05万元用于职工出差支出;培训费0.12万元用于相关培训支出;公务接待费0.3万元用于相关公务接待支出;劳务费6.34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和福利费6.97万元用于职工工会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1.4万元用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2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86.20万元。部门整体绩效与项目支出绩效等自评表情况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66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