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乡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好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与各办(中心、站、所)之间的关系,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统计管理办公室的综合统计职能;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5.贯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按市统计局的要求开展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负责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
6.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贯彻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负责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负责对乡镇的地区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统计指标的搜集、整理、评估、测算和考核评价工作。
9.组织并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更新工作;贯彻执行全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10.加强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统计业务培训、知识更新。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作为行政机关单位,内设:
(1)办公室。综合协调和管理局机关文书档案、接待、保密和后勤服务等行政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传递以及督办工作;搞好印章的管理,负责本局文件的起草、打印和收发及文件的归档工作,统筹搞好全局计算机的管理。
(2)综合法制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执法大队)。负责搜集、整理和编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综合考核评价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负责对外提供和交流各种统计资料;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工作,搞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分析;搞好统计数据库的建设和更新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评估部门综合统计数据;负责搞好全面农业统计、妇女儿童状况监测统计和贫困监测统计工作,完成分析报告;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工作。
(3)工业统计科。负责全县工业、能源、科技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开展好工业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调查工作,负责工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综合科搞好上级部门对我县工业考核经济指标的收集、审核、评估、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好工业统计执法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的普查工作。
(4)专业调查科。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贸易、劳动报酬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并做好专业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专项调查工作,负责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综合科搞好上级部门对我县考核的有关主要经济指标的收集、审核、评估、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好相关专业统计执法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的普查工作。
本部门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科长(主任)4名。党内职务按规定配备。实有全额拨款编制人员10名。
2.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二级单位)
本部门作为统计局下属股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的参公管理二级法人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开展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工,以及协助做好相关的普查工作。
本部门事业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队长)1名。实有全额拨款编制人员3名。
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二级单位)
本部门为县统计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保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各项抽样调查及农业、人口、经济三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综合业务。负责制定普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普查宣传、培训、文秘、后勤以及普查资料的综合开发等工作。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部门事业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实有全额拨款编制人员9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本级)、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和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普查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72.7万元,支出总计572.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65万元,增长69.41%,主要原因一是相应工资福利支出费用增加;二是统计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抚恤金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65万元,增长69.41%,主要原因是相应工资福利支出费用、统计工作经费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相应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7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72.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34.65万元,增长69.41%,主要原因是相应工资福利支出费用、统计业务工作经费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16.9万元,占90.26%;项目支出55.8万元,占9.7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2.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4.65万元,增长69.4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费用、统计工作经费和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如抚恤金支出等增加带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65万元,增长69.41%。主要原因是相应工资福利支出费用、统计工作经费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压减相关项目经费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65万元,增长69.41%。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标准调增,二是统计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压减相关项目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99万元,占74.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48万元,下降6.91%,主要原因是财力有限,压减相关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3.52万元,占16.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3万元,增长33.62%,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3.97万元,占4.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13.71%,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9.4万元,占1.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年末被财政部门收回。
(5)住房保障支出21.82万元,占3.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49万元,增长57.3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调资,其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对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和抚恤金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3.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4万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2022年未调整公用经费支出结构,而2021年调整相关公用经费支出结构。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4万元,下降62.5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压缩一般性公共服务财政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常规统计业务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万元,下降52.9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加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相应费用支出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一是相关统计工作会议增加,二是清理偿还2021年相关会议费用欠款。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一是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次数比2021年增加,二是清理偿还2021年统计业务培训费用欠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其中: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委托业务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18.16万元,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差旅费4.72万元用于职工出差支出;会议费和培训费2.73万元用于相关会议培训支出;劳务费3.88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3.47万元用于职工工会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5.05万元用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单位伙食费用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4万元,增长41.75%,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2021年相关机关运行经费未纳入决算口径,调整支出结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55.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统计工作、酉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开发专项、市级抽样调查和驻村工作队驻村补助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总体情况完成良好,达到年度设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2年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本部门绩效目标总体情况完成良好,达到年度设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何伟 023-7555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