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17-010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9-05
[ 发布日期 ] 2017-09-05

酉阳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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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乡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好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与各办(中心、站、所)之间的关系,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统计管理办公室的综合统计职能;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5.贯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按市统计局的要求开展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负责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

6.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贯彻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负责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负责对乡镇的地区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统计指标的搜集、整理、评估、测算和考核评价工作。

9.组织并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更新工作;贯彻执行全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10.加强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统计业务培训、知识更新。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法制科、工业统计科和专业调查科等四个职能科室,下辖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执法大队事业单位,

2.本部门全额拨款编制23人,实有全额拨款编制18人,借调人员8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07.73万元,支出总计507.73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7.07万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预算经费。支出增加57.07万元,增长12.66%,主要是增加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0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32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4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2万元,占64.75%;项目支出156.43万元,占35.25%。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3.98万元,较上年增加56.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产生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相关培训费与会议费等相关费用应付未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42万元,增长18.03%,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18万元,增长7.33%,主要原因2016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大幅调增。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2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支出;二是2016年大幅调增工资导致人员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82万元,下降10.64%,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支出如小车维修费和办公计算机采购是按规定通过申请使用财政收回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重新下拨予以解决;二是公务接待与公务用车等公用经费支出下降;三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相关培训会费推迟到2017年1月导致农普工作经费未在2016年度实现支付。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31万元,占78.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是纳入“城乡社区支出”,后经调整预算纳入一般公务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0万元,占13.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调增;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6万元,占4.02%,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住房保障支出21.29万元,占4.8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37万元,较上年增加21.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95万元,较上年增加1.71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即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未产生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9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统计业务检查以及到乡镇指导督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培训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务用车规定。

公务接待费9.2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与调研所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编制保有量为1辆,实际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178批次,15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5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1.71万元,增长9.92%,主要原因是其他公务交通费用即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特别说明,本部门公务用车编制保有量是1辆,但由于原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达12年,处于报废状态,2015年公车改革后,县公车改革办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从其他部门收回的公车中调配2辆公务用车给以满足本部门日常公务和农业普查工作需求。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计算机、办公工作站与办公桌椅,以满足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需要。

(四)预算履职情况说明。

1、完成2016年各项专项统计业务,完成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和“四上”联网直报的业务培训与指导督查工作。

2、顺利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完成对全县农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调查业务培训。

3、顺利完成2016年度重庆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4、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统计业务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23-75552100

 014_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014_2016年收入决算表.xls
014_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014_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统计表.xls
014_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014_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014_2016年支出决算表.xls
014_封面代码.xls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政府性基金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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