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县商务委在《关于印发<酉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酉阳商务发〔2023〕124号)的基础上,针对乡镇商贸中心改造、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大型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县域物流配送体系等项目,制定了《2024年酉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请及时组织申报项目。
一、支持方向
根据资金使用方向,酉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商贸中心改造、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大型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县域物流配送体系等农村重点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原则上优先支持《酉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已纳入2023-2025年项目库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直接补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其中,附件5、附件6、附件7为所有项目的必报材料;其余对照《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并按规定提交至县商务委规划发展科。
(二)项目初审。属于乡镇级项目的,申报材料由当地政府初审合格后转报县商务委;属于县级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直接提交给县商务委初审。
(三)项目入库。经初审合格纳入项目储备库,由乡镇人民政府或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后提交到县商务委(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75552015,152XXXX6005)。
(四)项目评审及公示。县商务委按规定及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确定拟支持项目,并按规定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服务意识,推动政策落地。各乡镇政府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发挥好身处一线的优势,主动走进企业,深入宣传中央、市级和酉阳县出台的商务产业发展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切实问题,为商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申报质量。申报日期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超过时间后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并确保申报的项目能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建设。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属事责任,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评估等方式筛选推荐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发展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优质项目,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酉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