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552006611K/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酉阳商务发〔2023〕124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商务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发布日期 ] 2024-01-0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酉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字号:

酉阳商务发〔2023〕124号


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重庆市商务委等17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商务发〔2022〕9号)精神,加快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现将酉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申请材料于2024131日前报县商务委规划发展科

联系人:董春玲;联系电话:152XXXX6005

特此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3年1225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和标准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

1.支持方向。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2.支持标准。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每个乡镇商贸中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项目

1.支持方向。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2.支持标准。以项目为单位,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项目

1.支持方向。加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乡镇和村社发展供应链,布局一批中心仓、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现代仓配建设和管理等服务。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购销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2.支持标准。以项目为单位,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对单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能类项目

1.支持方向。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或集散分拨中心,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2.支持标准。以项目为单位,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1.支持方向。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2.支持标准。以项目为单位,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项目支持要求

项目总投资额不包括接待、租金、差旅等间接开支。经评审合格的项目统一纳入备选支持项目库。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征地拆迁、活动补助、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221月1日—202410月31日。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且建设投资内容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方向的镇人民政府和依法注册的市场主体均可申报。

(二)申报主体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未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已获得过各级财政支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重复支持。

五、项目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4131日前,向商务委提交申请资料。

(二)项目商务委规划发展科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结合实际情况组建工作组开展项目评审。评审后将结果提交县商务委领导班子集体审定

(三)项目入库。县商务委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择优支持。

(四)项目公示。县商务委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将入库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项目执行。对纳入支持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每季度商务委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商务委不定期开展项目日常督导和监督检查。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备齐验收申请材料,支持金额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应提供项目审计报告,商务委会同财政局开展项目审核验收,验收合格后,财政局按流程拨付资金。

六、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一式5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序排列,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需列明项目申报方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按如下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

(一)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见附件2)。

申报单位营业证照复印件

)项目建设方案。

1.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方向、建设性质(新建或改建)、实施建设地址、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设计图等。

2. 项目前开展情况。建设现状全景图已有的设施设备图、施工现场图等图片,文字说明。

3.项目建设预期成效。包括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约束性指标建设成效(乡镇商贸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镇级快递物流服务站、村级便民商店、共同配送率、乡村末端寄递覆盖率等指标达标情况)。

七、申报截日期

截止时间2024131,需提交5份纸质件申报材料至县商务委规划发展科电子版发送邮箱:468076759@qq.com

八、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申报项目具体政策请咨询商务委规划发展科,联系人:董春玲;联系电话:152XXXX6005

附件:1.2024年酉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附件1

2024年酉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信息

申报单位

(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


联系电话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建设地址


项目类型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

£其他

建设类型

£新建  £改扩建

建设起止时间


总投资额

(万元)


有效投资额(万元)


奖补金额(万元)


建设内容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预期效益等

镇初审意见

(签字盖章)


商务委意见

(签字盖章)


附件2

项目申报承诺书

在此次申报的                             项目,我单位对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次项目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对因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并全额退还政策补助资金;

二、项目不存在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本项目责任单位近三年无涉税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以上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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