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552006611K/2023-00070
[ 发文字号 ] 酉阳商务发〔2023〕107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商务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05
[ 发布日期 ] 2023-12-06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加油站建设预核准的通知(X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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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商务发〔2023〕107号


重庆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建设彭水至酉阳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龚滩服务区(左、右侧)加油站的请示》收悉。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加油站建设管理的通知渝商务【2023】152号文件的要求规定,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拟新建彭水至酉阳高速酉阳县龚滩服务区左侧(北区)建设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座龚滩服务区左侧加油站“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号为XG6。符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酉阳县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布点“十五”发展规划的批复(渝商务【2021413号,与周边相邻加油站间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关于加油站设置规定,对你单位申请预先核准龚滩服务区左侧(北区)加油站的请示予以预核准。

二、你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加油站建设有关手续。

三、本通知的有效期为个月,自下达之日起算,市场主体持预核准文件,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合规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由商务主管部门核发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2年)。

特此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3年1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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