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函
酉阳商务函〔2025〕48号
杨永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城南农贸市场治理工作的建议 》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很好,感谢您对商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城南农贸市场于2009年在原塑料厂闲置土地上改用而来,原塑料厂为县农业农村委下属企业,占地面积约5100平方米,属政府划拨用地,土地权属现仍为县农业农村委。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南农贸市场属于钟多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职能划分,县商务委因地制宜的指导本地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有序推进农产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保持市场干净整洁,推进菜市场场外经营人员入场经营,依法取缔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行为。
此复函已经陈建军主任审签。如果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并尽快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冉水仙 电话:1732359250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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