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552006611K/2023-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商务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的通知

字号:

酉阳商务发〔2023〕50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县项目的通知


各申报主体:

按照根据市商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2417号)文件要求,我县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验收工作并报送验收报告。结合我县实际,经商务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我县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相关事项进行部署。

一是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拨付时间截至2023年6月15日。已申报的项目,请于6月15日前完成建设,验收,拨付工作,过时还未拨付的项目,视为申报主体自动放弃项目,一切后果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

二是根据县商务委《关于拨付县乡村三级物流建设、村级直播站点项目、电商示范园(孵化园)项目资金的函》(酉阳商务函〔2023〕18号)文件要求,县乡村三级物流建设项目(龙潭镇8.1万元,其他乡镇、街道各8.3万元),村级直播站点建设项目(铜鼓镇4万元,小河镇2万元),补贴资金已由财政调标到各乡镇(街道),请各乡镇(街道)督促相关项目实施主体抓紧时间落实该项目,对项目进行跟踪,了解项目进度,告知项目实施主体于6月15日前完成拨付手续,否者视为实施主体自动放弃项目,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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