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552006611K/2022-00004
[ 发文字号 ] 酉阳商务发〔2022〕12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商务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控全县商务领域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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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严控全县商务领域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重点商贸企业:

为严防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控聚集性活动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1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控聚集性活动的通知》(渝商务〔2022〕22号)要求,请各乡镇(街道)加强对辖区内商务领域重点商贸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现就全县商贸领域严控聚集性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展会活动展会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已审批备案的,一律进行重新评估,经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举办。

二、严控展销促销活动。政府部门不组织各类线下展销促销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确需举办的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并控制人员规模,主办方、承办方、场地方等单位要按规定分别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减小聚餐聚会规模。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并留存所有参加宴会人员的名单、地址、联系方式等,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四、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排查、健康监测、健康码及行程卡查验、“一米线”、口罩佩戴及场所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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