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参与拟订地方邮政快递业发展规划,提出邮政快递业发展的建议、政策措施并配合实施。
3.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邮政普遍服务(机要通信)、特殊服务、邮政市场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邮政快递业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5.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邮政快递业务监管服务相关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等技术性工作。
6.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地方邮政业重大项目推动实施、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7.完成县商务委和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县商务委员会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5人,纳入预算人数4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37.39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增加,导致经费拨款增加37.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9.1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6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37.39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7.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95万元,比2023年增加3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5万元,比2023增加37.39 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预算。
酉阳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下属事业单位,未预算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全部预算在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下属事业单位,无独立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属于下属事业单位,无项目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白华,联系方式: 023-75552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