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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商务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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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商务委员会的名义,统一行使商务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市有关商贸流通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商务领域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业务规范。

2、负责商贸流通领域的行政执法、商务举报投诉受理、行业监管综合执法协调。

3、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维护公平交易。

4、参与依法实施对外贸易和服务贸易的调查处理。

5、负责商贸流通诚信建设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工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6、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7、参与统计执法工作。

8、牵头市场秩序监管业务培训工作。

9、参与商贸流通行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

10、指导乡镇(街道)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商务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12、承担与商务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商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内设3个机构。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文电、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档案、安全、保密、信访、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2、执法一大队。负责商贸流通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行政执法、商务举报投诉受理、行业监管综合执法的协调。牵头市场秩序监管业务培训工作。参与商贸流通行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

3、执法二大队。负责商贸流通诚信建设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工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维护公平交易。牵头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参与依法实施对外贸易和服务贸易的调查处理。参与统计执法工作。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52.35万元,支出总计152.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1万元,增长19.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5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1万元,增长19.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3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5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1万元,增长19.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2.35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度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2.3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01万元,增长19.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1万元,增长19.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7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1万元,增长19.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7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度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43万元,占79.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7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24万元,占10.6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卫生健康支出7.83万元,占5.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中。

(4)住房保障支出7.86万元,占5.1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0万元,增长24.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万元,下降13.9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职工差旅费、公务接待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用于业务工作召开相关会议。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属于商务委下属事业单位,未独立办公,没有独立的资产,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本单位属于县商务委下属事业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冉海霞 023-7555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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